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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货币与货币制度

学习笔记-选修课 4年前 (2019-01-18) 1458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1.2 货币形式演变一、实物货币和金属货币实物货币(Physical Money)又称为商品货币(Commodity Money)是指其币材作为非货币用途的价值,与其作为货币用途的价值在量上相等时的货币。粮食、工具、牛羊、茶叶等充当过实物货币。实物货币的特征是足值货币——其名义价值和实际价值基本相等。实物货币的局限性:(1)不是理想的价值标准,因为实物货币质量不稳定、不统一。(2)不是理想的交易媒介,实物货币值小量大、不便分割携带。(3)不是理想的价值储藏工具,实物货币易腐烂或磨损。金属货币(Metal Money)主要指贵金属作为币材的货币。它是在克服实物货币的局限性中产生的,从性质上讲金属货币也是实物货币,而且是实物货币的典型形式。从币材角度讲,金属货币有一个从贱金属向贵金属演变的过程。从货币形状角度讲,金属货币有一个从称量货币到金属铸币的演变过程。称量货币以金属的自然形态作为交易媒介。金属铸币是国家统一铸造的具有特定金属成色、重量和形状的货币。历史上曾先后出现过青铜铸币、铁铸币、银铸币和金铸币。

第一章 货币与货币制度
1.1.1 货币的起源货币起源于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社会分工使产品单一化和私有制下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需求多样性矛盾,最好手段就是交换。在商品生产和交换的长期发展过程中,从商品中自然分离出来的一般等价物就是货币。马克思第一个用完整的劳动价值论揭示了货币产生过程的本质矛盾。其他经济学派常用交换制度的演变来说明货币的产生。直接交换扩大了商品的交流,但存在极大的局限:首先,物物交换制度缺乏共同的价值标准。其次,需求与时间的双重巧合是物物交换成交的前提。最后,物物交换范围狭小,运输不便,储藏困难,导致价值积累的困难,有碍于资本的形成和社会生产的发展。在克服物物交换的困难中产生间接交换制度 (Indirect Exchange System),是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制度。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可以是某种物品、贵金属、代用货币或信用货币。交易媒介的不断发展过程也就是货币形式不断演变的过程。


二、代用货币代用货币(Representative Money)通常是政府或银行发行的代替金属货币流通的纸币或银行券。代用货币的优点是:发行成本低;易于携带和运输;可以把稀有的金银节省下来移作它用。


三、信用货币信用货币(Credit Money)是代用货币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在政府或中央银行的信用基础上发行的、并在流通中发挥货币职能的信用凭证。信用货币的产生既是金属货币制崩溃的直接结果,也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信用货币的具体形态有:(1)钞票或铸币(2)辅币(3)存款货币(4)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经济运行范围扩大,资金流动速度加快,要求货币形式与之相吻合,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的运用,使电子货币代替纸质货币成为现实。电脑资金转账系统逐渐取代票据交换。信用卡逐渐取代现金。电子货币的使用减少了钞票发行和票据签发,既节省纸质货币与票据的制造成本和流通费用,又加快了资金的流动速度。电子货币在信用货币基础上出现的,它们是信用货币的表现形式之一。目前无纸化的电子货币比重越来越大。信用货币的典型特征是不足值货币,其实际价值低于其货币价值,凭借着发行人信誉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流通。具有不可兑换性。

1.2.1 货币本质货币或者自身有价值或者作为一种社会强制,在商品交易中表现了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货币是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或一种技术手段;另一方面,货币代表着一定的社会信心或社会认同感,具有直接和一切商品劳务相交换的能力。货币本质上是社会认同的一般等价关系,它体现着货币持有者与商品所有者相互对等交换的价值关系。这种社会认同的一般等价关系无论在表现形式上是金、银,还是某种价值符号,都不过是一般等价关系的载体。


1.2.2 货币职能货币的职能是货币本质的具体表现。不同理论派别对货币职能的理解。

现代经济理论认为,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四种职能。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基本的职能。首先,货币能表现一切商品的价值——价值尺度职能;其次,货币作为社会公认的媒介具有直接交换一切商品的能力——流通手段职能。当某种物品满足这两个要求时,它就充当了货币。因此价值尺度职能和流通手段职能是货币的基本职能。货币职能是相互联系的。支付手段与信用交易相关,在进行信用交易时,首先需要货币发挥价值尺度职能,然后才能发挥支付手段职能。贮藏手段和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也有紧密联系。由于货币具有购买力,人们才愿意保存货币,使其发挥贮藏手段职能。同时,贮藏又是一种潜在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只要需要,贮藏手段又会随时转化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


1.2.3 货币与财富和收入的差异一、货币与财富货币具有价值尺度、交易媒介和价值储存功能,财富不具有价值尺度和交易媒介功能。财富是作为价值贮藏的各项财产的总和。不仅包括货币而且包括债券、股票、艺术品、土地、家具、轿车和房屋等资产。二、货币与货币收入货币与货币收入的主要差异表现在量的性质上。货币收入是某经济主体在某一单位时期内各种报酬用货币表示的流入量(流量)。货币是某一定时点上确定的存量金额(存量)。


1.3.1 货币制度及构成要素一、货币制度的形成货币制度是一个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该国货币发行和流通的组织形式。前资本主义的自然经济和政治上的割据,无法形成统一的货币制度,铸币权分散,货币流通紊乱,难于建立广泛和稳定的信用关系,阻碍统一市场的形成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当各国资产阶级政权确立后,先后以法令的方式发布了货币发行和流通规则,并逐渐将它们固定下来形成了统一、稳定的资本主义货币制度。这就是现代货币制度的开始。

二、货币制度的形成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1、货币材料的选择和货币单位的确定。币材选择是一个国家从法律上肯定某种或某几种物品已经成为货币的客观现实。一旦明确了币材,货币制度就被称为该种物品的本位制,如金本位制。货币名称和单位的确定:如磅、镑、元、法郎等,货币单位从单位重量向法定单位演变;目前,世界各国的货币单位都是公制单位,即 1 单位币等于 100 个最小等分。2、规定本位货币和辅币的铸造、发行与流通。本位货币在使用过程中具有两个典型特征:(1)具有无限法偿能力;(2)最后的支付手段。3、规定辅币的铸造、发行与流通。辅币是垄断铸造、发行相比主币而言,辅币具有两个特点:(1)辅币是法律规定的不足值货币;(2)辅币是有限法偿货币。所谓有限法偿是指以辅币支付的金额不能过大,若超过一定的限额,收款人有权拒绝接受。4、规定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金准备和信用准备。5、本币的对外关系,如汇率制度。


1.3.2 货币制度的演变

图 1-1 货币制度的演变上图说明,人类的货币制度由金属货币本位制向信用货币制度转化。一、银本位制(Silver Standard System)银本位制是最早的现代货币制度之一,由于银价波动和白银价值低等原因,使用了金银双本位制。


二、金银双本位制1、金银双本位制金银双本位制是一个国家以金铸币和银铸币同时作为本位货币流通的货币制度 2、分类由于金币和银币同时作为本位货币,它们之间必须有一个比价才便于商品交易的计价和流通。


(1)平行本位制是两种货币均按其所含金属的市场实际价值流通。国家对两种货币的交换比率不加规定,由市场上生金生银的比价自由确定。


(2)复本位制是两种货币按法定比价流通。其特点是国家依据市场金银比价为金币与银币规定一个固定的兑换比率。如果市场金银比价大幅度波动,国家又不及时调整兑换比率,就会出现金、银市场比价与金、银铸币法定兑换比率的背离。
(3)跛行本位制是名义上金铸币和银铸币都被规定为本位币并有法定兑换比率,但是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而银币则不能自由铸造。由于银币限制铸造,银币的币值实际上不再取决于其本身的金属价值,而取决于银币与金币的法定兑换比率。因此,跛行本位制中的银币实际上已演化成为金币的符号,起着辅币的作用。从科学的划分标准来看,跛行本位制实质上已经不是金银复本位制而是由复本位制向金币本位制过渡的一种货币制度。


3、金银两本位制的优缺点优点:金银同时作为本位货币使币材充足;可分别用于大宗交易和小额交易;便利商品流通等。缺陷:(1)在平行本位制度下,市场上的商品出现了两种价格,由于市场上金银比价频繁变动,导致金、银铸币的兑换比率也不断变动,双重价格常常使交易混乱,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不能正常发挥。(2)在复本位制度下,金币与银币之间有一个法定的兑换比率,金银的市场比价波动常常会引起金币或银币的实际价值与法定价值发生背离。这时,实际价值高于法定价值的良币或者被窖藏、被熔化、或者被输出国外而退出流通;而实际价值低于法定价值的劣币则会充斥市场。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规律,它是由英国财政大臣汤姆斯·格雷欣(Thomas Gresham,1519~1579)首先发现的,因此又称格雷欣法则。格雷欣法则是指一国有两种面值相等而实际价值不等的货币同时流通,两者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则实际价值较低的货币(劣币)必然排斥实际价值较高的货币(良币)于市场流通之外。这一规律的发现,促使近代世界各国努力统一货币的重量和成色,对于币制的建立和经济的发展颇有贡献。由于在复本位制下,银贱则银币充斥市场,金贱则金充斥市场,必然造成货币流通的混乱。因此,复本位制是一种容易引起价格混乱、货币流通不稳的货币制度。


三、金本位制1、金本位制包含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2、金币本位制是典型的金本位制(Gold Standard System),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金币为本位货币,单位货币包含了一定量的黄金。(2)金铸币参加流通,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其他金属铸币实行限制铸造、有限法偿。克服了金银复本位制条件下双重价值尺度的混乱现象。(3)辅币和银行券可以按各自的面额价值自由兑换金币,以保证其稳定地按照面额进行流通,避免对黄金的贬值现象。(4)黄金可以自由输出、输入国境。

  • 金币本位制对一国的物价水平及国际收支有自动调节功能。其自发调节机制表现如下:(1)金币的自由铸造和自由熔化可以自发地调节货币流通量,保持国内市场价格稳定。(2)黄金自由输出输入国境,自发调节货币汇率。在金币本位制度下,黄金自由地输出和输入国境使外汇汇率的波动幅度被控制在黄金输送点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通过黄金的输出和输入,抑制了外汇的供求,从而稳定了货币汇率。
  • 由于具有这两种自发调节机制,使金币本位制成为相对稳定的货币制度,突出表现在国内物价稳定和国际汇率稳定。这种相对稳定的货币制度曾促进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但是,这种自发调节机制与国家对经济的调节和控制存在着矛盾,这是金币本位制最终被放弃的重要原因。
  • 金块本位制又叫生金本位制。在这种制度下,其货币单位规定有含金量,但不铸造也不流通金铸币,市场流通银行券;黄金集中存储于政府;居民可用银行券按规定的含金量在一定数额以上、一定用途之内兑换黄金。如英国在 1925 年规定银行券数额在 1700 英镑以上方能兑换黄金,法国在 1928 年规定至少须 215000 法郎才能兑换黄金。黄金可以自由输出入国境。在 1924~1928 年间实行金块本位制的国家有英、法、荷兰、比利时等国。金汇兑本位制也称虚金本位制,其特点是货币规定有含金量,但国内流通银行券,既无铸币流通,也无金块可供兑换。中央银行将黄金和外汇存放在另一个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并规定本国货币与该国货币的法定兑换比率。居民可按这一比率用本国货币兑换外汇,再用外汇向该国兑换黄金。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要维持本国货币与外汇的法定比价。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都是残缺不全的、不稳定的金本位制。


四、信用货币制度的特点1、信用货币制度是指以不兑换黄金的信用货币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1929~1933 年经济危机之后,世界各国普遍实行了信用货币制度。2、信用货币制度的特点:(1)信用货币一般是中央银行发行的本位货币,货币材料为纸。由国家法律赋予它无限法偿能力。(2)信用货币不规定含金量,不能兑换黄金。(3)现实经济中的信用货币由现金和银行存款构成。(4)信用货币是通过银行信贷渠道向社会投放。(5)信用货币的发行数量只能根据本国商品和劳务流通的需要而定,从而使国家对货币的管理成为经济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信用货币制度为政府参与经济管理提供了条件,金融当局可以通过货币总量和利率变化,调控宏观经济总量、结构,稳定物价,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本章总结货币起源于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货币形式经历了实物或金属货币、代用货币、信用货币阶段,目前无纸化的电子货币比重越来越大。货币本质上是社会认同的一般等价关系,它体现着货币持有者与商品所有者相互对等交换的价值关系。货币无论以金、银,还是某种价值符号存在,都不过是一般等价关系的载体。货币的职能是货币本质的具体表现。货币制度是一个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该国货币发行和流通的组织形式。包含:货币材料的选择和货币单位的确定,规定本位币和辅币的铸造、发行与流通,规定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和本币的对外关系等要素。本位货币是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和作为最后支付手段的标准货币。金本位制的自发调节机制表现为:金币的自由铸造和自由熔化自发地稳定国内市场价格,黄金自由输出输入国境 自发调节保持货币汇率稳定。“劣币驱逐良币”规律是指一国同时有两种面值相等而实际价值不等的货币流通,两者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则实际价值较低的货币(劣币)必然排斥实际价值较高的货币(良币)于市场流通之外。信用货币制度是指以不兑换黄金的信用货币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信用货币制度为政府参与经济管理提供了条件。人民币是我国唯一合法的货币也是独立自主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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